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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评估知识(中篇)

发布者:  时间:2023-11-02 10:27:37  浏览:

1.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?

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,其中:新建普通本科高校应先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,原则上获得“通过”结论5年后方可参加本轮审核评估。

2.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周期多长?

审核评估每5年一个周期。新一轮审核评估时间为2021—2025年。

3.新一轮审核评估专家组如何构成?

新一轮审核评估专家统一从全国审核评估专家库中产生。根据学校规模,每校专家组人数为15—21人(其中入校专家5—9人)。原则上,外省(区、市)专家人数不少于评估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二、专家组组长由外省(区、市)专家担任。

4.新一轮审核评估与上一轮审核评估在评估方式上有什么不同?

新一轮审核评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,综合运用互联网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,深度挖掘常态监测数据,采取线上与入校结合、定性与定量结合、明察与暗访结合等方式,精简入校评估专家人数、天数、环节,免检已通过教育部认证(评估)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(课程),减轻高校负担。打造菜单式、可定制的评估工具,与学校一起制定个性化评估考察方案,落实高校评估自主选择权。

5.新一轮审核评估有哪些程序?

新一轮审核评估程序包括评估申请、学校自评、专家评审、反馈结论、限期整改、督导复查等六个环节。

6.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推动?

新一轮审核评估将采取试点先行,示范引领的方式推动。由教育部评估中心指导开展全国统一试点,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选取1—2所高校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指导开展第二类审核评估试点,为全面推开本地区审核评估工作做好示范。

按照以试促改、边试边改、示范引领的思路,通过试点,调整、改进、优化新一轮审核评估实施办法、评估标准、工作流程,为新一轮审核评估正式推开奠定坚实基础。

7.新一轮审核评估专家如何开展评审工作?

新一轮审核评估专家采取审阅材料、线上访谈、随机暗访等方式进行线上评估,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,提出需要入校深入考察的存疑问题,形成专家个人线上评估意见。专家组组长根据线上评估情况,确定5-9位入校评估专家,在2-4天内重点考察线上评估提出的存疑问题。综合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总体情况,制定问题清单,形成写实性《审核评估报告》。

8.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体现“管办评”分离?

新一轮审核评估构建“管办评”分离、多方参与的评估模式,完善部省协同、分工明确、各负其责的评估组织管理制度,建立部省间、省际间联络沟通机制,定期开展交流。部省协同,科学制定五年评估工作规划,下好全国“一盘棋”。制定国家统一实施标准、工作规程和规范要求作为部省两级评估工作基本遵循,教育部统一编制解读性、指导性、工具性配套操作文件,建设部省校三级共享共用的评估管理系统,实现评估组织管理规范化和专业化。

9.新一轮审核评估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如何分工?

教育部负责制定审核评估政策、总体规划,统筹协调、指导监督各地各校审核评估工作。

委托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中央部委高校第一、二类审核评估和地方高校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。

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,结合实际,负责制订本地区审核评估实施方案、总体规划,报教育部备案。组织所属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及推荐高校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。选取1-2所高校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辅导开展第二类审核评估试点,为全面推开本地区审核评估工作做好示范。

10.新一轮审核评估对评估问题突出的高校将采取什么样的问责措施?

对于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底线等问题突出的高校,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约谈负责人、减少招生计划和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等问责措施。

11.新一轮审核评估是如何要求进行评估整改的?

参评高校应在评估结论反馈30日内,制定并提交《整改方案》。评估整改坚持问题导向,找准问题原因,排查薄弱环节,提出解决举措,加强制度建设。原则上,高校需在两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《整改报告》。新一轮审核评估增设审核评估问题清单,特别针对全面排查出的本科教育教学薄弱环节及主要问题,建立整改工作台账,采取“台帐销号”方式一抓到底。实行督查督办和问责制度,持续追踪整改进展,确保整改取得实效。

12.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进行督导复查?

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随机抽查的方式,对高校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复查。对于评估整改落实不力、关键办学指标评估后下滑的高校,将采取约谈高校负责人、减少招生计划、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和公开曝光等问责措施。

13.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做到“阳光评估”?

新一轮实行信息公开制度,严肃评估纪律,开展“阳光评估”,广泛接受学校、教师、学生和社会的监督,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。教育部委托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,对参评学校和评估专家以及评估组织工作的规范性、公正性进行全过程、全方位监督。

14.如何评判学校人才培养效果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?

人才培养目标是学校一系列教育教学活动的出发点。从培养目标岀发,经过若干教育教学活动,达到预期的人才培养目标,完成了一个培养过程。结果与培养目标的重叠面大,说明结果与目标达成度高。

培养效果的达成度不仅体现在学生的毕业率、就业率等方面,更主要反映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,主要包括课堂教学、课程考核、毕业论文(设计)、实验实习、第二课堂、社会实践等一系列活动。

15.如何理解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?

高等学校确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必须体现为经济建设服务,满足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。高等学校必须从实际出发合理定位,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目标,根据培养目标制定培养方案,形成与之相适应的课程体系。

16.如何理解教师和教学资源对学校人才培养的保障度?

教师和教学资源是高校办学的基本条件,国家有基本的要求,例如,生师比、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、生均图书、生均教学行政用房、研究生学历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等,这些指标是高校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条件。

师德、教学水平、科研能力等是教师质量的体现。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和优质的教学资源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保障。

17.如何理解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?

学校应依据国家高等教育相关质量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,建立学校自身的专业标准、课程标准和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。学校应该依据这些质量标准,开展教学工作。学校应建立自我评估制度,根据人才培养目标,围绕教学条件、教学过程、教学效果开展院系评估、学科专业评估、课程评估等。学校要建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,充分发挥教学状态数据对教学工作的常态监控作用,并结合自评工作,按年度形成并发布教学质量报告。学校应通过自我评估、督导检查、教学状态数据常态监控收集相关教学信息,及时反馈到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中,调节、改进工作,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。

18.如何理解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?

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是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尺度。学校应建立对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跟踪调查机制,定期了解用人部门的需求和毕业生的反映,并根据反馈信息对专业设置、培养目标、培养规格、培养方案、培养方法等进行调整及改进。

学生的评价、赞誉与满意度,是学校工作质量的内在标准。学校要坚持以学生为本,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服务,并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制度,定期了解学生对教学、管理、服务的意见和建议,不断改进教学工作,提高满意度。